近日,河北省衛生廳下發《河北省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實施方案》,決定自3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醫師可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多點執業申請,鼓勵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合理流動。
《方案》規定,該省11個地市均可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符合相關條件的執業醫師(不含執業助理醫師),經注冊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可在2所~3所醫療機構依法開展診療活動,醫師已注冊的執業地點為第一執業地點,增加注冊的執業地點依次為第二、第三執業地點,最多只能注冊3個執業地點。目前第一執業地點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的醫師暫不允許申請多點執業。
《方案》規定,申請多點執業醫師的條件為取得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的執業醫師,在第一執業地點能夠完成診療任務,同時第一執業地點同意其多點執業。另外,還有醫師身體狀況、醫師定期考核情況、執業類別與范圍,以及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發生等其他限制條件。
《方案》明確,下列情況不屬于醫師多點執業范疇:對病人實施現場急救;經醫療、保健機構批準的會診、進修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受醫療、保健機構派遣,實施對口支援、支援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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