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目的
為有效預防控制學生常見病的發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通過開展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掌握不同年齡段學生視力不良、肥胖等主要常見病情況和影響健康的主要因素,為進一步采取針對性健康干預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范圍和監測學校選擇
原則上每省份按照社會經濟發展不同水平選擇3個地級市,每個地級市選擇1個城區和1個縣。要求每個地級市監測13所學校,其中城區8所學校(2所小學、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職高、1所綜合性大學),縣5所學校(2所小學、2所初中、1所高中)。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增加監測城市、區縣和學校數量。
三、監測內容和方法
(一)學校衛生工作基本情況調查。學校衛生工作基本情況,包括衛生、教育部門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和合作機制,轄區學校基本情況、學生主要健康問題和疾病防控情況等。中小學校開展學校衛生工作情況,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投入,醫務室、保健室和校醫配備,學生體檢及健康管理工作、常見病及傳染病防控、體育運動和食品營養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二)學生健康監測。每所學校分別在3個年級(小學四至六年級,初中、高中和大學一至三年級)共抽取240名學生開展健康監測和問卷調查,每個年級至少80名學生,以整班為單位調查。
1.學生常見病監測:科學監測學生常見病和生長發育情況,掌握學生齲齒、肥胖、營養不良等常見病及青春期發育情況,評估學生群體健康及生長發育水平。
2.學生視力不良專項調查:針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高發的狀況,調查中小學生校內用眼情況,包括教室燈光使用、課桌椅調試、眼保健操頻次、課間休息習慣等;校外用眼情況,包括完成作業和課外補習的時長等;學生的讀寫姿勢,近距離用眼習慣,看電視、玩電腦等視屏時間,戶外活動時間以及學生視力不良的檢出及矯正情況等。通過全面調查學生用眼環境和用眼習慣,為進一步提出有效干預措施提供依據。
3.健康影響因素監測: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常見病發病情況和健康影響因素特點,監測學生飲食和運動相關行為,學生因病缺課和休學情況,打架、溺水等傷害相關行為,吸煙、飲酒等物質濫用行為,網絡成癮和心理健康等,綜合評估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三)學校環境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各區縣在監測學校中選擇小學、初中、高中各1所,對學校的飲水、食堂、廁所、宿舍等環境衛生狀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環境衛生設施的配備情況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每所學校選擇6間監測班級教室開展環境健康影響因素調查,對教室人均面積、課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聲等方面開展現場測量,評估學校教室環境,對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的內容提出整改建議。
四、數據報送和結果報告
(一)監測數據報送。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地級市監測數據的審核及匯總,于2018年11月30日前報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校衛生中心。
(二)結果分析和報告。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完成結果分析,于2019年1月15日前將監測工作總結報告報我委疾控局,本省份監測技術報告報送至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校衛生中心。各地要加強與教育部門的溝通協調,將相關結果通報教育部門,為開展學生健康干預提供依據。
五、組織保障
(一)職責分工。我委疾控局負責學生常見病及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工作的組織。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本省份實施方案并實施,組織相關培訓、分析、總結和報告工作。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學校衛生中心負責總體技術支撐,對各省份開展技術指導。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人負責監測工作。地市級和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組建監測工作組,做好現場調查和監測、數據錄入、結果分析與上報等工作。
(二)質量控制。各地按照要求科學選擇監測地區,設置監測學校,確定監測對象。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接受國家級統一培訓后,對地市、區縣級全體監測人員進行培訓并考核,加強督導指導。地方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或依托有資質的機構開展學生常見病監測,加強現場質量控制,并選取5%的學生進行現場復核。有條件地區可采用電子問卷進行現場問卷填寫。
(三)經費保障。各地要將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作為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內容,統籌安排2018年中央財政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予以支持,協調落實工作經費,切實保證監測工作所需經費投入,確保監測任務保質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