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結核分枝桿菌和非結核分枝桿菌藥主要包括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對氨水楊酸,以及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衛非特)和異煙肼-利福平(衛非寧)兩個復方制劑。
一、異煙肼
異煙肼對各型結核分枝桿菌(以下簡稱結核菌)都有高度選擇性抗菌作用,是目前抗結核病藥物中具有最強殺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藥物,對其他細菌無作用。
(一)適應癥
1.結核病的治療:異煙肼是治療結核病的一線藥物,適用于各種類型結核病,但必須與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應用。
2.結核病的預防:本藥既可單用,也可與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使用。預防應用適用于:
①有結核病史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
②與新近診斷為傳染性肺結核病患者有密切接觸的PPD試驗陽性幼兒和青少年;
③未接種卡介苗的5歲以下兒童PPD試驗陽性者;
④PPD試驗陽性的下述人員:糖尿病、矽肺、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免疫抑制劑的患者;⑤PPD試驗強陽性的可疑結核病患者。
3.非結核分枝桿菌病的治療:異煙肼對部分非結核分枝桿菌病有一定的治療效果,但需聯合用藥。
(二) 注意事項
1.本藥與乙硫異煙胺、吡嗪酰胺、利福平等其他抗結核病藥物合用時,可增加本藥的肝毒性,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有無肝炎的前驅癥狀,并定期監測肝功能,避免飲含酒精飲料。
2.本藥可引起周圍神經炎,服藥期間患者出現輕度手腳發麻、頭暈者可服用維生素B1或B6,嚴重者應立即停藥。
3.妊娠期患者確有應用指征時,必須充分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采用。哺乳期患者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
二、利福平
利福平對結核分枝桿菌和部分非結核分枝桿菌均具抗菌作用。
(一)適應癥
利福平適用于各種類型結核病和非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但單獨用藥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必須與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應用。
(二)注意事項
1.對本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2.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及肝功能。肝病患者、有黃疸史和酒精中毒者慎用。
3.服藥期間不宜飲酒。
4.本藥對動物有致畸作用,妊娠期患者確有應用指征時應充分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采用,妊娠早期患者應避免使用。哺乳期患者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
5.不推薦5歲以下兒童患者應用本藥。
6.患者服藥期間大、小便、唾液、痰、淚液等可呈紅色。
三、乙胺丁醇
(一)適應癥
與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治療結核分枝桿菌所致的各型肺結核和肺外結核,亦可用于非結核分枝桿菌病的治療。
(二)注意事項
1.對本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2.球后視神經炎為本藥的主要不良反應,尤其在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 mg/kg的患者中發生率較高。用藥前和用藥期間應每日檢查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一旦出現視力障礙或下降,應立即停藥。
3.用藥期間應定期監測血清尿酸,痛風患者慎用。
4.妊娠期患者確有應用指征時應充分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采用。
5.哺乳期患者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
6.不推薦13歲以下兒童患者應用本藥。
四、吡嗪酰胺
(一)適應癥
吡嗪酰胺對異煙肼耐藥菌株仍有作用,與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用于各種類型的肺結核和肺外結核。本藥通常在強化期應用(一般為2個月),是短程化療的聯合用藥之一。
(二)注意事項
1.對本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2.肝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原有肝臟病、顯著營養不良和痛風的患者慎用。
3.服藥期間應避免曝曬日光,因可引起光敏反應或日光皮炎。一旦發生光敏反應,應立即停藥。
4.糖尿病患者服用本藥后血糖較難控制,應注意監測血糖,及時調整降糖藥的用量。
五、對氨水楊酸
(一)適應癥
對氨水楊酸為二線抗結核病藥物,需與其他抗結核病藥聯合應用。靜脈滴注可用于治療結核性腦膜炎或急性播散性結核病。
(二)注意事項
1.禁用于正在咯血的患者。消化道潰瘍、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大劑量使用本藥(12 g)靜脈滴注2~4小時可能引發血栓性靜脈炎,應予注意。
2.本藥靜脈滴注液必須新鮮配制,靜脈滴注時應避光,以防減效。
3.用藥期間應定期作肝、腎功能測定,出現肝功能損害或黃疸者,應立即停藥并進行保肝治療。本藥大劑量應用可能抑制肝臟凝血酶原的生成,可給予維生素K預防出血。
4.本藥可引起結晶尿、蛋白尿、管型尿及血尿等,堿化尿液可減少對腎臟的刺激和毒性反應。
六、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酰胺(衛非特)
(一)適應癥
適用于結核病短程化療的強化期(即在起始治療的2~3個月)使用,通常為2個月,需要時也可加用其他抗結核病藥物。
(二)注意事項
參見利福平、異煙肼和吡嗪酰胺。
七、異煙肼-利福平(衛非寧)
(一)適應癥
用于結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耐藥結核病患者的維持期治療。
(二)注意事項
參見利福平和異煙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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