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歐洲心臟病學會(ESC)會議上公布了《心房顫動治療指南》(以下簡稱新指南),并于8月27日發表于《歐洲心臟雜志》上。新指南實際上是2006年《ACC/AHA/ESC心房顫動治療指南》的延續,根據臨床實踐及相關的循證醫學證據,新指南在其基礎上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更新。
分型:房顫“五型論”
新指南將房顫分為五類:首次診斷的房顫、陣發性房顫、持續性房顫、長程持續性(long-standing persistent)房顫、永久性房顫。新指南指出,永久性房顫將不再考慮節律控制策略。長程持續性房顫是在導管消融時代新出現的一個名詞,導管消融使房顫治愈成為可能,房顫不再是“永久性”,新指南定義長程持續性房顫為房顫持續時間超過1年,擬采用節律控制策略,即接受導管消融治療。
新指南指出對于懷疑房顫或確診房顫的患者,詳細詢問病史尤為重要,包括:癥狀發作時患者感知自身心臟節律是否規則;房顫發作是否存在誘發因素,如運動、情緒激動或飲酒;癥狀嚴重程度;發作是否頻繁,每次發作持續時間;是否合并其他疾病,如高血壓、冠心病、心力衰竭(心衰)、外周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卒中、糖尿病或慢性肺部疾病;是否嗜酒;是否存在房顫家族史。
呼吁***癥狀評估標準,抗凝更加細化,隨訪注重變化
新指南首次提出了根據歐洲心律學會(EHRA)房顫相關癥狀積分進行分級。EHRAⅠ:無任何癥狀;EHRAⅡ:癥狀輕微,日常活動不受影響;EHRA Ⅲ:癥狀嚴重,日常活動受到影響;EHRAⅣ:致殘性癥狀,無法從事日常活動。需要注意的是,EHRA積分相關的癥狀只與房顫相關,當房顫轉復為竇性心律或心室率控制后,相應的癥狀將消失或減輕。房顫相關癥狀的EHRA分級是治療策略的選擇重要依據,推薦用EHRA積分評價房顫相關癥狀的嚴重程度(Ⅰ,B)。
危險分層
在卒中和血栓栓塞的危險分層方面,新指南提出了新的評分系統——CHA2DS2VASc積分(表1),其在CHADS2積分基礎上將年齡≥75歲由1分改為了2分,增加了血管疾病、年齡65~74歲、性別(女性)三個危險因素。
根據CHA2DS2VASc積分,新指南提出了選擇抗栓治療策略的方案(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