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汀類藥物的一般副作用
消化系統反應(如惡心、便秘、腹瀉)以及頭昏、皮疹等,但癥狀往往較輕,大多能耐受,很少需停藥,若停藥,不良反應均能消失。
也有報道服用他汀類藥物早期的副作用明顯,隨著用藥時間的延長,癥狀可逐漸自行緩解。
2、他汀類藥物與肌損害
臨床試驗中應用他汀治療的患者肌肉癥狀發生率為1.5%~3.0% 。
2.1 與他汀類藥物相關的肌損害可表現為:
(1)輕微的肌痛或肌無力,不伴肌酸激酶(CK)增高;
(2)出現肌痛,肌無力或痙攣,且CK>10×ULN(正常值上限)時診斷為他汀相關性肌病;
(3)橫紋肌溶解癥,為肌病的嚴重階段,可引起急性腎衰竭。
2.2 他汀相關性肌病多見于:
(1) 老年(尤其> 80 歲
(2) 體形瘦小
(3) 患多系統疾病(如慢性肝腎功能不全、尤其糖尿病腎病
(4) 已經聯合應用多種藥物
(5) 圍手術期
(6) 合用以下藥物或食物:貝特類藥物(尤其吉非羅齊) 、維拉帕米、胺碘酮、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抗真菌藥、環孢菌素、酗酒
(7) 既往他汀相關性肌病病史或家族史。
為了避免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治療前應了解病人有無上述易患因素;慎重或避免聯合用藥;在服用他汀期間出現肌痛、肌無力或褐色尿等癥狀時及時就診,檢測CK。
如果發生或高度懷疑肌病,應立即停止他汀治療。
3、他汀類藥物與肝損害
3.1 他汀誘導的肝酶異常的特點:
發生率約1%~2%
多發生在開始用藥的3個月之內
多為一過性,且呈劑量依賴性
在減少用藥劑量或停藥后可恢復至基礎水平。
持續性升高的不超過1.2%,導致停藥的約為0.7%。
3.2 他汀所致無癥狀性轉氨酶增高:
輕度升高小于正常上限3倍(多數),此時不需減少劑量,但需要密切觀察轉氨酶的變化。嚴密監測肝功能,并同時加用保肝藥物和輔酶Q10。
若升高大于正常上限3倍以上,應立即停藥,并加用保肝藥物治療。
3.3 出現肝功能不全癥象者:
不管轉氨酶高低及其成因,均應立即停藥并轉肝病科處理。
單純轉氨酶升高不是肝功能損害的證據,如轉氨酶升高的同時伴有肝腫大、膽紅素升高等或者轉氨酶>10倍,則認為出現了他汀類藥物的肝毒性,需停藥。停藥以后ALT一般在2~3 個月內可恢復到基礎水平。
慢性肝病或代償性肝硬化者,并非他汀禁忌,失代償性肝硬化或急性肝功能衰竭才是他汀使用禁忌證
4、他汀類藥物與腦出血
他汀類藥物不會增加出血性腦卒中的發生風險,不會損害認知功能,也不會引發外周神經病。
出血性卒中史、高血壓,高齡以及男性均是阿托伐他汀治療組腦出血較多的相關因素。
5、他汀類藥物與癌癥
他汀類藥物是否增加癌癥發生一直是醫生和患者共同關注的問題。一項多中心薈萃分析發現:口服他汀5年的患者中,發生致死性和非致死性癌變的危險與服用他汀類藥物并無關系。他汀類藥物對癌癥和癌癥死亡風險均呈中性作用。
6、他汀類藥物與腎功能
在目前美國FDA批準使用的劑量范圍內,未見他汀類藥物引起腎損害,包括蛋白尿、血尿、腎小球損害、腎功能不全、急、慢性腎功能衰竭。
慢性腎臟疾病患者大多是心腦血管疾病的高危人群,一般更需要他汀類藥物治療,此類患者并不禁用他汀,當然,使用他汀時應根據腎功能不全的嚴重程度進行劑量調整。
7、老年人他汀類藥物治療的安全性
老年人常多種疾病并存,需合用多種藥物,且有不同程度的肝腎功能減退。所以老年人群如何安全、合理使用他汀類藥物是臨床醫師應該重視的問題。
對于老年人群他汀與腎功能的關系,尚無相關資料,由于老年人的腎功能隨年齡增長而減退,因此老年人使用他汀時應評估腎功能。老年患者使用他汀時發生嚴重肌炎或橫紋肌溶解非常罕見,但發生肌肉癥狀并不少見,導致停藥率增加。
鑒于老年群體的特殊性,應根據患者心腦血管病的危險分層,個體狀況及合并用藥情況,充分考慮降脂治療的獲益風險比,選擇合理的藥物及劑量,并嚴密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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