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發表于《心臟》上的一項多國觀察性登記研究表明,在伴有結構性心臟病的女性患者中,心力衰竭是其妊娠期間最常見的并發癥,常發生于妊娠中期末或產后,且最常見于伴有心肌病或肺動脈高壓的女性患者,與先兆子癇、妊娠和圍產期不良結局有關。
研究納入了來自28個國家60個醫院的1321例伴有結構性心臟病的女性患者,包括伴有瓣膜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缺血性心臟病或心肌病的患者。主要轉歸指標為心衰和產婦及胎兒死亡的首發和預測因素。
結果顯示,發生心衰的患者達173例(13.1%),使得心衰成為女性妊娠期間最常見的嚴重心血管并發癥。與心衰發生相關的基線參數為紐約心功能分級(NYHA)≥3,有心衰跡象,WHO分類≥3,合并心肌病或肺動脈高壓。
在妊娠中期末或圍產期心衰發生率最高,即中位妊娠時間達31周(IQR 23–40),分別為34%和31%.與未發生心衰患者相比,發生心衰的妊娠女性死亡率較高(4.8%對0.5%,P<0.001);先兆子癇與心衰強相關[比值比(OR)7.1];心衰的妊娠女性的胎兒死亡發生率和早產兒出生率均較高(4.6% vs 1.2%,P=0.001; 30% vs 13%,P=0.001)。